艺术类
本科院校专业安排在各省
(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模式
由于艺术类专业越分越细,各
学校培养方向差别较大,因而录取方式和要求亦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所学校,不同的艺术专业也会有不同的录取方式。目前,艺术专业的录取方式有以下四种模式。
1.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例如:
北京舞蹈学院:文化考试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时适当考虑相关科目成绩。
有些院校对
专业课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在录取时还单独制定了一些优惠
政策。例如: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各专业考试前三名者,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
20分录取,外语成绩不做要求。
天津美术学院:各专业考试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
英语其中一项加
10分,各专业方向第二至第五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5分,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时,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次年可免试专业。
南京
艺术学院:对个别专业
"特优"的考生,文化分数线可在本专业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0分予以录取。
广西艺术学院:第一志愿填报第一专业(方向)的专业成绩前五名的考生,表演专业其文化成绩降50分审批录取;非表演专业其文化成绩降30分审批录取。
2.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例如:
广州美术学院:
美术史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云南艺术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及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