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本年度有关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音乐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mayingy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151次,已有156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Saturday, April 02, 2011 15:29:26;文章更新时间:Wed, July 17, 2019 00:19:52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录取查询;作品关键词:,和联考地点;作者所属频道:报考指南。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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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意的前提下,我院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我院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4.学校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