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本年度有关艺术类专业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音乐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mayingy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582次,已有570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Tuesday, March 29, 2011 10:37:25;文章更新时间:Wed, July 17, 2019 00:07:20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录取查询;作品关键词:艺术类专业,四川师范大学和戏曲经典;作者所属频道:报考指南。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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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播音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④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