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本年度有关录取原则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表演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bianji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244次,已有65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Tuesday, January 25, 2011 17:09:48;文章更新时间:Tue, July 16, 2019 23:27:46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录取查询;作品关键词:广西师范学院,录取原则和琴岛演艺中心;作者所属频道:报考指南。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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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专业成绩在本省校考排名前三名、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则按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