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本年度有关录取原则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表演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bianji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246次,已有478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Friday, January 07, 2011 15:15:52;文章更新时间:Tue, July 16, 2019 23:20:46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录取查询;作品关键词:2011年,四川美术学院和音乐艺考;作者所属频道:报考指南。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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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50%+专业成绩÷3×50%。
(2)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综合分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