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2017年普高艺术类专业在苏设点管理办法(四)》。本年度有关艺术类招生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播音主持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yuany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272次,已有540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Thursday, November 03, 2011 10:05:33;文章更新时间:Wed, July 17, 2019 09:21:36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考点查询;作品关键词:江苏高考分数线,艺术考试和足球;作者所属频道:报考指南。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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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工作流程。
(一)拟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须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院校设点考试申请书(见附4)和设点考试计划确认书(见附5)〔其中省外地方院校还须提供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计划管理部门的招生计划确认函(签章)〕,招生专业须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院校由我院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向社会公布,设点考试院校和考点单位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二)设点考试院校应服从考点管理,并与考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设点考试院校与考点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一份。
(三)设点考试院校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工作准备;相关考点单位须配合设点考试院校,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做好报名、考试等考务工作。
设点考试院校在进行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测试时,须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四)设点考试院校专业考试应在2017年1月31日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五)设点考试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二条 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的有关要求。
(一)拟在我省招生的院校须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院校招生简章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将相关专业考试信息上报我院。
(二)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招生院校,我院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向社会公布,请有关招生院校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